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系上“安全带”
来源:义乌新闻网
作者:文交会
发布时间: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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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位于义亭镇的水先农庄负责人楼国三高高兴兴地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义乌支公司领到14820元钢架大棚保险赔偿款。据了解,去年5月份楼国三花1800元钱给农庄的3000平方米钢架大棚投了保,没想到去年7月受台风影响,造成2480平方米大棚受灾,经农业和保险部门评估,损失达15600元。根据投保规定,楼国三获得了14820元的赔偿。同日,与楼国三一道获得农业保险赔偿的还有来自上溪、义亭、佛堂、苏溪、稠江、北苑等镇、街道的13个农业企业、大户,他们共计获得67254.4元的保险赔偿。
农业是一项高风险、低效益的弱质产业,除了受生产、技术、信息、市场等因素的制约外,还要受到地震、台风、洪水、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风险性较大,轻者减产减效,重者可能颗粒无收。我市农业保险起步较早,市政府在2001年出台的《关于农业产业化若干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对参加畜禽养殖保险的规模养殖户,按实际投保额给予50%的补助(去年开始,保险的财政补助从50%提高到60%)。当年全市就有30多个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保险费达70多万元。
为鼓励更多农民参加农业保险,我市按照政府组织推动,农业部门参与,保险公司具体办理,农民自愿投保的原则,积极探索农业保险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资金扶持力度。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农业产业化资金单列了30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和农业风险补助,并把参保的范围从畜禽养殖扩大到钢架大棚、梨园和水稻。同时实行准强制性参保,把农业产业化资金扶持与农业保险紧密结合起来,对于列入农业保险范围的而不参加农业保险的,取消其农业产业化资金扶持资格。据统计,5年来,市财政用于农业保险补助的资金就达300多万元。
据农业部门有关人士分析,由于我市在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使用办法中对畜禽存栏、新建钢架大棚等均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这一补助加上农业保险的保费补助,已超过所参加保险的费用,从而极大地调动农户的参保积极性。去年,全市已有23.2万头生猪、138.87万羽家禽和105.72万平方钢架大棚参加农业保险,参保率在90%以上。此外,针对未纳入农业保险范围的种养项目,我市还设立了农业风险专项资金,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1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农业企业(个人),一次性给予直接经济损失30%以内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