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79-85415333
电话:0579-85415444
电话:0579-85415525
电话:0579-85415888
电话:0579-85415568
8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据统计,在此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的项目中,涉及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的共29项。其中,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集中在演艺娱乐业、电影产业以及旅游业,具体到主管部门,文化部系统内涉及11项,如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等改为后置审批。
而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主要涉及新闻出版业、旅游业以及文物保护等领域。在众多被取消的审批事项中,值得一提的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事项被取消,这对包括小微文化企业在内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是一项利好。
审核什么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申请税收优惠并非易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的审批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而设定的。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志标认为,审批意味着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要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企业方能享受优惠,这是税务管理的一种方式。
对于审核内容,魏志标指出,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审核企业是否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文化企业显然归属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
但在上述条件之外,对小微文化企业的界定还有另一个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明确规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中,对小微文化企业的划分标准中并没有资产规模的要求,这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不一样的地方。
消除申请优惠的障碍
无论进行何种审查,或多或少都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申请政策优惠造成障碍,或提高时间成本。在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背景下,这一审批事项随着国务院文件的公布成为了历史。
取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小型微利企业会产生什么影响?魏志标表示:“取消审批意味着相关部门只对企业进行形式审查,属于事后审查。而之前的政策规定是,必须经过审批拿到批文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但在审批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设置障碍。而取消审批后,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只需要将符合条件的材料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即可。”
“虽然取消审批,但如果提交的材料不合格,仍然会被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魏志标提醒道。
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仍需加大
为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和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进一步扩大。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进一步扩展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该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此前的政策规定,只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
针对备受小型微利企业关注的财税[2014]34号文件,魏志标说:“这一规定对于享受到优惠政策的企业而言,减税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但所针对的企业规模依然过小。具体到文化行业,符合此项政策优惠的文化企业并不多。大多数文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会超过10万元。但如果企业规模很大,同时企业付出的成本及费用也很大,也有可能符合优惠政策规定的标准。”
当前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文化企业,而政策只有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8月19日,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以及免征部分小微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可以看出,“落实”成为其中的关键词,目的是让小微文化企业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减税的呼声并未停止,分析认为,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加大优惠力度,减轻企业负担。